[摘要]烏魯木齊財務代理公司的跨地域運營企業所得稅辦理方法
答:2012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稅款預繳和匯算清繳、總分機構分攤稅款的計算、日常管理、
烏魯木齊財務代理公司的跨地域運營企業所得稅辦理方法
答:2012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稅款預繳和匯算清繳、總分機構分攤稅款的計算、日常管理、附則5章33條,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跨地區經營?
1,商業活動商業合同中,甲方對乙方有經營范圍規定的,在合同規定的區域之外開展經營活動的違反活動條款行為,也被稱為跨區域經營,也就是俗稱的“串貨”。
2,法律法規2005年頒布實施的《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直銷企業從事直銷活動,必須在擬從事直銷活動的地區設立負責該行政區域內直銷業務的分支機構,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時,并在獲得批準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2007年出臺的《關于獲得直銷經營許可的企業從事直銷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指出,獲得直銷經營許可的企業,應自批準文件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按其上報的服務網點方案完成服務網點的設立,并向出具服務網點方案認可函的商務主管部門申請核查。核查結果在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備案后,直銷企業方可從事直銷經營活動。
也就是說,直銷企業在某地開展業務之前必須提交申請并在獲得批準后方可,否則即是“跨區域經營”,是違法的。
直銷企業的規定經營區域可以在“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免費查詢。
以上詳細介紹了跨地區經營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是怎么回事?也介紹了什么是跨地區經營。作為一名跨地區經營的企業的會計人員,特別是主管稅務的會計人員,一定要非常清楚,跨地區經營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是怎樣的。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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