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疆財務公司教您預繳烏魯木齊報稅服務分配計算方法。一般情況下,總分機構應按照企業適用統一的優惠政策和稅率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如總分機構之間有執行過渡期稅收優惠政策的,可按不同稅率計算。
新疆財務公司教您預繳烏魯木齊報稅服務分配計算方法。一般情況下,總分機構應按照企業適用統一的優惠政策和稅率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如總分機構之間有執行過渡期稅收優惠政策的,可按不同稅率計算。《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21號)規定,預繳時,總機構和分支機構處于不同稅率地區的,先由總機構統一計算全部應納稅所得額,然后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第十九條規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三因素及其權重,計算劃分不同稅率地區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再分別按各自的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后加總計算出企業的應納所得稅總額。再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第十九條規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三因素及其權重,向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攤就地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款。
例如,某總分機構企業計算2011年某季度累計實現利潤額為200萬元,下屬三個跨省市設立的二級非法人分支機構,總機構適用25%的稅率。稅款分配及其年度三項指標如下:分支機構合計經營收入總額為2000萬元、工資總額為100萬元,資產總額為1500萬元。對應三項指標基數分別為,機構一:收入800萬元、工資50萬元、資產500萬元,稅率12.5%;機構二:收入600萬元、工資20萬元、資產400萬元,稅率25%;機構三:收入600萬元、工資30萬元、資產600萬元,稅率24%。
第一,計算各分支機構分攤比例。機構一分攤比例為0.35×(800÷2000)+0.35×(50÷100)+0.30×(500÷1500)=0.415;機構二分攤比例為0.35×(600÷2000)+0.35×(20÷100)+0.30×(400÷1500)=0.255;機構三分攤比例為0.35×(600÷2000)+0.35×(30÷100)+0.30×(600÷1500)=0.33。
第二,計算總分機構應預繳稅款。合計應納稅所得額200萬元,根據國稅發〔2008〕28號文件相關規定,總機構100萬元,分支機構100萬元。因此,各自按照分配所得額計算應納稅額。總機構為(200×50%)×25%= 250000(元);機構一為(100×0.415)×12.5%=51875(元);機構二為(100×0.255)×25%=63750(元);機構三為(100×0.33)×24%=79200(元),合計444825元。
第三,在計算合計預繳企業所得稅444825元基礎上,重新按總分機構分配比例劃分預繳稅款。其中總機構為444825×50%=222412.50(元);機構一為444825×50%×0.415=92301.20(元);機構二為444825×50%×0.255=56715.20(元);機構三為444825×50%×0.33=73396.10(元)。
以上的烏魯木齊報稅服務分配計算方法知識就介紹到這里了,那么大家如果想掌握對于烏魯木齊財務代理的知識,那么就會更加的了解它了,同時在使用的時候也會簡單些了。如果大家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歡迎來新疆財務代理記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