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化墻墻繪公司分享:個稅新政實施一年算減稅賬:繳稅少了到手收入多了
稱2019年為“減稅年”大概不為過。從個稅“起征點”提高至每月5000元,到養老、租房、子女教育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引入,一年來,諸多減稅措施紛紛落地,牽動著大眾的切身利益。進入12月份,個稅納稅人更是迎來第一次匯算清繳。一年下來,大家的納稅單和收入賬有何變化?哪些群體受益明顯?還有哪些新期待?
每個月繳稅少了,“工薪族”的錢包更鼓
個稅減免,獲得感知多少?
魏冬向記者展示了11月初收到的工資條。他2016年畢業,先后在北京和上海的兩家互聯網公司工作,工資條上面顯示,當月基本工資、項目獎金和各項補貼為3萬余元;工資收入額減除5000元和社保公積金,應納稅所得額是25000余元,當月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3600余元;最終魏冬10月份的到手工資是22000余元。
談及今年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以及個人所得稅引入教育、養老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魏冬豎起大拇指。“從大環境上感知,個稅抵扣引發了工薪層大范圍的興奮。出臺有關政策后,身邊的同事都在忙著填報,對稅額有了一定的減免,申報過程本身也不復雜。”魏冬介紹,“我每個月房租是5000元左右,申報抵扣個稅,直轄市租房居住的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標準是每月1500元,等于每年少交了幾百元的稅費。”魏冬又展示了手機里的個人所得稅申報應用程序,“我每個月都申報。有些同事還申報了贍養老人、房貸利息等好幾項,如果有孩子上學、自己需要學習充電,省得更多。”魏冬說。
個稅改革后,扣除方式與以往有所不同,不好簡單地按月類比。不過,一年下來,魏冬大致算算賬,比上1年每月平均少繳稅兩三百元。他笑言:“如果稅務部門有好用的小程序,我一輸入識別號,就能顯示出今年比去年具體少繳多少,獲得感就更明顯了。”
更高收入額減除、更多專項附加扣除,個人所得稅的一攬子減稅“紅包”,覆蓋了各個收入水平的工薪人群,實現了不同程度減稅。同時,一人一個納稅人識別號、自行申報手段、不斷完善的匯算清繳制度和反避稅條款,也讓監管力度前所未有地強大,使偷稅漏稅者無所遁形。
魏冬對申報所需提供的材料還覺得有些煩瑣。“現有申報程序需要準備的材料不少,希望能再簡化一些,也希望稅務部門開發更多好用的程序,細化一下配套的操作辦法。”魏冬說。
1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加強相關政策解讀,簡化操作流程,優化辦稅服務,便利納稅人依法納稅;合理有序建立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制度,使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實并不斷完善,實現稅制可持續。魏冬希望相關配套措施能早一些出來,更簡便、更清楚。
勞務報酬納入“綜合所得”,中低收入者受益
此次個稅改革引入“綜合所得”概念,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稿酬與特許權使用費納入綜合征稅范圍,讓更多中低收入群體受益。
吳叔、張姨是一對年過五旬的夫婦,吳叔在合肥、南京等地打工,張姨則在上海從事家政行業多年。新個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除減除20%的費用后計入收入額外,還與工資薪金合并為綜合所得計算,適用超額累計稅率。對此吳叔表示:“我們這種在工地上做小工的,這個月在這里干,下個月在那里干,掙的是勞務報酬。以前勞務費相比工資,‘起征點’低,賺多賺少都是交二成稅。”在吳叔看來,同樣是自食其力,如今的個稅法對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一視同仁,繳稅時“一碗水端平”,體現了對勞動的尊重,讓他備感欣慰。同樣計入綜合所得,享受年度6萬元減除和超額累進稅率,也讓吳叔的到手收入更高。“快到年底了,今年回家過年腰包更鼓了!”吳叔說。
同樣高興的還有吳叔的妻子、資深家政服務工作人員張姨。張姨吃住都在雇主家中,日常花銷少,賺的都是“純收入”。個稅新政實施后,月工資近萬元的她,除了應納稅收入額減除5000元,贍養老人等還有專項附加扣除,已經實現繳納個人所得稅為零,“我家是四世同堂,老人養老,孩子入園,都要用錢。稅交的少了,全家人的手頭更寬裕了。”
據統計,2019年1-9月,全國范圍內累計減稅4400多億元,惠及2.5億納稅人,對完善收入分配、增加居民收入、擴大消費發揮了重要作用。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個人所得稅的減少,直接提高了居民收入,提升了居民消費能力。”
“個稅改革的意義不單純是減稅、刺激消費,還要起到調節收入分配作用,隨著當前個稅制度的完善,這種作用的發揮還有待進一步推動。”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說。11月20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暫定兩年內對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補稅金額較低的納稅人,免除匯算清繳義務。這將進一步降低稅收遵從成本,切實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