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固定資產改制重做增值怎樣計提折舊、
國度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成績的暫行規則》(國稅發[1998]97號)、
固定資產改制重做增值怎樣計提折舊、
國度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成績的暫行規則》(國稅發[1998]97號)、《關于固定資產評價增值計提折舊有關企業所得稅成績的批復》(國稅函[1999]574號)。其中國稅函[1999]574號批復中指出,烏魯木齊代理記賬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的規則,征稅人的各項資產轉讓、銷售所得應并入應征稅所得,依法交納企業所得稅。企業以實物資產交流股權,從稅收角度應該分解為資產轉讓和投資兩項買賣。
按照這些文件的規則要求,企業改組中觸及的資產轉讓不確認實現所得,不交納企業所得稅;承受資產的企業也不得按評價確認后的價值確定其計稅本錢;企業已按評價確認價值調整有關資產本錢并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的,在申報征稅時必需停止征稅調整。
國度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求明白的有關所得稅成績的通知》(國稅發〔23〕45號)中有關企業改組的規則提出,契合《國度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成績的通知》(國稅發〔2〕118號)第四條第(二)款規則轉讓企業暫不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的整體資產轉讓改組,承受企業獲得的轉讓企業的資產的本錢,能夠按評價確認價值確定,不需求停止征稅調整。
已提滿折舊的固定資產評價增值后如何計提折舊
已提滿折舊的固定資產評價增值后也是不需求計提折舊的,評價增值普通是不調整原固定資產原值的。
《企業會計原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則?企業該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然而?已提足折舊仍持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獨自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則?已足額提取折舊仍持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按照上述規則?會計及稅法均明白規則?已提足折舊仍持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提示:《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三款規則?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時期資產增值或許減值?除國務院財務、稅務主管部分規則能夠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根底。
固定資產改制重做增值怎樣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改制重做自身就跟普通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置分歧,在增值后又會有差別,因此計提折舊的時候應該要按照實際的狀況來處置,有任何不知道都能夠都能夠來咨詢咨詢會計學堂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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