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是怎樣規定的嗎?昆明食品生產許可證代辦人員提到,我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實施后,新獲證食品生產者應當在食品包裝或者標簽上標注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再標注“QS”標志,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產的食品一律不得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簽以及“QS”標志,而改為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QS”是“企業食品生產許可”拼音的縮寫。相比于“QS”標志,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為“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加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3位食品類別編碼、2位?。ㄗ灾螀^、直轄市)代碼、2位市(地)代碼、2位縣(區)代碼、4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這樣就相當于食品都有了自己的“身份證”,可以實現食品的可追溯,有利于及時查找問題食品的生產商,并因此而對食品生產起到威懾作用,促使企業生產保障食品質量與安全。
不過,食品標注生產許可證編號,形式為“SC”加14位阿拉伯數字,其中食品類別編碼中,“01”代表糧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調味品……“29”代表嬰幼兒配方食品,“30”代表特殊膳食食品,“31”代表其他食品,無疑會讓消費者很難把握食品的詳細信息,難以通過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更好地挑選、購買食品。
昆明食品生產許可證代辦機構溫馨提示:食品生產者應當妥善保管食品生產許可證,不得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生產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現有工藝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類別等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